绿会政研室建言生态环境部: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

2023-09-19 14:02:47
作者: bob.com

  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政研室(以下简称“绿会政研室”)格外的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六条修改意见(详细内容见附件),已邮寄至生态环境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绿会政研室建议加强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公众参与和监督,以及充分借助专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进行定期抽查,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在第一部份“一、进一步提升严惩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的认识”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当前国家正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自主验收是保障环境治理和落实环评制度的重要机制,除了由环境行政主任部门做监督外,督促企业主体依法严格落实自主验收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一)关键信息抄袭。包括验收报告中环评审批情况、排污许可申领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平面布置等工程基本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及位置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结果、达标判断等验收监测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类型、数量、安装的地方、调试运行效果、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等环境保护设施明显不属于本项目。

  (一)关键信息造假。包括验收报告中环评审批情况、排污许可申领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情况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平面布置等工程基本情况明显与本项目不符;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及位置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明显与本项目不符;主要污染物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结果、达标判断等验收监测情况明显与本项目不符;环境保护设施类型、数量、安装的地方、调试运行效果、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等环境保护设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符。

  文中列举的类型或项目与自主验收的项目肯定有高度的关联性,所以,“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的表述不太准确,所以,建议改为“明显与本项目不符”。

  建议把“遗漏” 改为“缺失”,因为“遗漏”更多的是指因客观因素所导致的,而“缺失”则更多是主观故意,含有主观上的意图。

  (二)强化监测(调查)及报告编制单位的直接责任。受建筑设计企业委托负责实施验收监测(调查)的单位和承担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的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品质衡量准则、行业技术规范等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根据已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或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二)强化监测(调查)及报告编制单位的直接责任。受建筑设计企业委托负责实施验收监测(调查)的单位和承担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的单位,应当拥有相对应的资质条件,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品质衡量准则、行业技术规范等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根据已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或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对编制的监测(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实施验收监测(调查)的单位和承担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的单位,应当拥有相对应的资质条件,并对编制的监测(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体现权责统一原则。

  (二)加强事中监管提醒与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时,对照落实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发现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所列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建设(落实)质量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环境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如不加以纠正(制止)将会构成环境违法事实或导致不可逆后果,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提醒建筑设计企业,督促其及时采取纠正或弥补措施,力争将潜在违法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并结合实际探索形成工作机制。

  (二)加强事中监管督促与警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时,对照落实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发现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所列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建设(落实)质量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环境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如不加以纠正(制止)将会构成环境违法事实或导致不可逆后果,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督促建筑设计企业,要求其及时采取纠正或弥补措施,将潜在违法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并结合实际探索形成督促、警示工作机制。

  1、“提醒与督促”改为“督促与警示”。对应文件题目,与文件主旨契合,严格落实源头预防。

  3、督促建筑设计企业,要求其及时采取纠正或弥补措施,将潜在违法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并结合实际探索形成督促、警示工作机制。

  上述文字表述比原表述方式更有力度。对建筑设计企业不应当仅仅是“提醒”,而是要“督促”,“将潜在违法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不应当是“力争”,而应当是必须,是要求,所以,删掉“力争”二字。要形成“督促、警示”工作机制,对应前面标题。

  (二)狠抓智库助力,充分的发挥第三方力量在辅助执法中的作用。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充分借助专业方面技术团队、行业专家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对本级或下级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进行定期抽查,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可配备精干执法力量、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案组实施专案查办。

  (二)狠抓智库助力,充分的发挥第三方力量在辅助执法中的作用。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充分借助专业方面技术团队、行业专家、专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对本级或下级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进行定期抽查,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可配备精干执法力量、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案组实施专案查办。

  专业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专业相关知识、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所以,也应当作为第三方技术力量在辅助执法中发挥作用。

  分 享 是 一 种 美德 、 关 注 是 一 种 智慧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