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浓度超支一企被罚款

2024-01-23 01:49:59
作者: bob.com

  2023年4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达某塑料厂进行突击检查,经过本身便携式的气体查验测验仪器,发现该企业的VOCs存在反常。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塑料厂的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据查验测验报告显现:该单位的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中的臭气浓度为8511(单位:无量纲),排放的臭气浓度超越排放限值的3.3倍。

  该企业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则,对该企业的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处罚款10.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出产经营者建造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揭露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契合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恪守要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操控要求。

  第九十九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许约束出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责令歇业、封闭:

  (二)超越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或许超越要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操控目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