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方面展开环境污染管理设备托付运营存案的告诉

2024-03-21 00:15:31
作者: bob.com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污染管理设备运营资质答应管理办法》(第23号令)的要求,各持证(环境污染管理设备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应向项目设备所在地环境保护部分填写《环境污染管理设备托付运营项目存案表》。经请示省环保厅赞同,我局决议提高本市的第三方运营存案管理权,并扩展存案规模。现将存案表及有关要求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的状况仔细选填有关表项(表格可在我局政府网站上下载),并于11月底前报至我局科技处。我局将于年末前进行大检查,对未列入存案的项目将不予认可,一起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分,并在年度查核中视为不合格。

  2.此表应附托付处理合同,量大的能够只上报合同总表,并注明合同号、合同期等。